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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性文学女性书写已成为社会文明的一个文化符号我们已经开始从文学中分出性别,并定义出“女性文学”这样的概念,开始看出文学性别的差异对文学与人生的影响。
2、“差异”的概念来自于被认知物与记忆的对照,这种对照其实是对旧有的遗留的文学常识的反思。
3、可以这样说,中国当代文学的现代化,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这种差异的推进和认知中不断向前的。
4、中国百年文学中,大量女作家的涌现和大量妇女问题得到前所未有的文学关注,大量两性关系的乡村化都市化和欲望化的多重叙述和多元描写,女性从肉体哲学到灵魂鞭笞,从“拷红”到“审男”乃至于阿q与吴妈的原初欲念都一一在这种差异中显示着文学的诗学表达,显示着两性文学关系中的深度差异,正在成为文学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5、但是,从女性的词根出发,对之的文学定义其实是大有问题的,貌似尊重而将事关女性性别的文学,从创作到实践都与男性特别区分开来,谋求差异求得平衡以显示公允。
6、看出差异是一种进步,而差异本身则是一种歧视。
7、因之女性文学的定义也就问题丛生—这是长期以来学界的一个错误—是指作者性别,不涉其余?是指文学题材、女性意识?还是两者兼而有之?文学史中并不鲜见这样的现象:一是女性作家和男性作家笔下的女性形象毫无二致,二是男性作家照样可以写出女性意味或女权主义的作品,如郁达夫、叶灵凤等;女性作家也不乏写出阳刚粗犷毫无女性意识的作品,如草明、刘真等革命作家。
8、(故“女性文学”更为准确的定义应是“女性书写”,这是社会开放和文学进步予女性的文学尊重,也是现代社会文明通过文学表述,窥视两性差异以走向和谐的理性补充。
9、而把女性问题囿于女性作家性别视野之内,这恐怕不是女权主义的旨意。
10、)问题不在于由谁来书写,在男权时代,女性写作被当作反抗男权的证明,而在女权时代呢?作者的性别并没有特别的意义。
11、在主张男女平等而又性别文明尚在消长的现代社会,女性书写才彰显出它独特的意义。
12、也就是说,女性书写本身已然超越自身而成为一面旗帜,一面争取独立平等的旗帜,一个表明社会性别文明程度的文化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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